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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通过网上购销毒品渐成贩毒案主角

2014年06月24日 16:0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朝阳法院在对未成年涉毒案进行分析后发现,随着网络社交软件的普及,未成年人通过网上购销毒品逐渐成为贩毒案件的主角,而大麻也在逐渐成为未成年毒品犯罪的新宠。

  从2007年至今,朝阳法院共审结未成年涉毒案件24起,涉及两个罪名,其中贩卖毒品罪20起、容留他人吸毒罪4起;涉及未成年被告人25人,其中女性9人、在校生4人(案发时分别就读于职高、艺校、私立高中)。

  朝阳法院少年法庭法官陈法通过分析,注意到这些案件的一些特点和变化。

  25名被告人中16人成长于单亲家庭或重组家庭,多数都缺少家庭的关爱。开庭时,16名被告人中仅有8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到法院参加了庭审。

  此外,在2013年以前,超半数涉毒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在案件中大多充当“马仔”的身份,只是因其未成年身份易掩人耳目,但2013年至今的未成年涉毒案件中,除1起系未成年被告人充当“马仔”外,其余均系未成年被告人共同作案甚至是独自作案。法官分析说,这样的变化,实质是由于QQ、手机陌陌、微信等网络社交软件逐渐成为新型毒品购销渠道,而快递运输也为购销运输提供了便利,使得对网络应用极为敏锐的青少年逐渐掌握了毒品来源和购销链条,从而诱发犯罪。

  分析还发现,自2013年起,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中的京籍被告人逐渐增多,这些被告人大多家庭经济条件尚可,个别被告人甚至家庭经济条件相当优越,他们涉毒多是出于好奇、寻求刺激等原因,经济利益已经不再是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主要诱因。

  陈法官说,另一个变化是,随着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大麻逐渐成为贩毒案件的“新宠”。这主要是因为大麻种植后晒干即可吸食,粉碎后可掺杂进烟丝等物品,隐蔽性较强。近两年朝阳法院共审结未成年贩卖毒品案件4起,其中仅有1起涉案毒品为甲基苯丙胺,其余3起均为大麻。

  有这样一个案例:晨晨的家庭条件很好。高中二年级,家长送其到加拿大求学。因不适应国外的环境,晨晨在加拿大只待了两个多月便回到国内。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晨晨发现国外的朋友吸食大麻的很多。于是他出于好奇,也购买了少量大麻吸食。回国后,晨晨在逛酒吧时遇到贩卖大麻的人,便购买吸食,还几次带朋友到住处一同吸食。

  朝阳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晨晨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1000元。(记者张蕾)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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