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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违章车不能重罚轻管

2014年06月24日 16:33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21日,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全省交通违法在100次以上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其中,牌照为湘J22861的小车违章记录达777条,累计罚款近10万元,成为违章车辆之最。(6月22日湖南在线)

  一辆车出现777次有据可查的违章记录,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车主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肆意违法驾车,是酿成777次违章记录的直接原因,其面临巨额罚款与禁止办理车驾业务的处罚是咎由自取。而在笔者看来,交警部门不催促违章车主接受处罚、办理车辆年审手续,听任这样的“马路杀手”继续上路,这不能不说是导致“最牛违章记录”产生的另一原因。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即使当时开罚单时,交警没有见到车主,在如今这个通讯联络极为方便的年代,交警联系多次违章的车主,劝导和阻止车辆继续违章,其实也并非难事。

  听任“最牛违章车”不断违章,交警部门只开罚单当然省心省事,但是交警部门的职能也因此弱化、异化。交警除了收到更多的罚款外,对司机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对维护交通安全秩序也没有任何好处。

  “马路杀手”的教训很多,交通安全需要警钟长鸣,更需要交警部门在执法时以人为本,完善管理细节。这样,才能维护执法公信力,才能避免这样的“最牛违章车”再次出现。(叶祝颐)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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