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把身份证借给朋友上网 被行政警告并罚200元

2014年06月30日 09:55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好友来借身份证去上网,他答应了,结果他和好友及网吧三方都被罚了。

  小潘是个90后,江西人,在东阳南马花园的一家红木家具厂打工。平时,他和老乡小叶的关系不错。

  6月26日晚上7点多,小叶去镇上一家网吧上网,可被告知没有身份证不能上网。前段时间,小叶的身份证不小心掉了,一直没去补办。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小潘。

  小叶开口向他借身份证去上网,小潘认为没什么大不了,就把自己的身份证递给了小叶。

  拿到小潘的身份证后,小叶马上去了那家网吧,网吧工作人员也没有仔细核对人证是否相符,就让小叶在网吧上网。

  当晚8点多钟,民警到网吧例行检查,小叶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上网被查到了。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目前,小潘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0元,网吧被处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而小叶也受到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侯明明)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