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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女员工沉迷私彩侵吞公款139万 一审获刑10年

2014年06月30日 10:10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符南娟沉迷私彩赌博,竟利用人寿保险屯昌公司收付费岗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款139万元。6月26日,海南一中院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符南娟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被告人符南娟退出的6800元赃款返还人寿保险屯昌公司,其余赃款继续追缴。

  2007年起,符南娟任职人寿保险屯昌公司收付费岗,负责该公司保单的收付费,同时被授权管理公司的经理印鉴和现金支票。2012年起,符南娟沉迷私彩赌博,遂挪用客户保费和赊账购买私彩。之后,符南娟向李某、王某等亲戚朋友借款,用于填补挪用的保费缺口以及偿还欠款。为还上欠款继续购买私彩,2013年5月,符南娟利用职务便利,采用私自开具转账支票、虚收实付等手段,非法侵占人寿保险屯昌公司公款共计139万元。

  2013年5月10日至28日,符南娟利用职务便利以及公司管理财务专用章上的漏洞,私自开具转账支票,并在支票上加盖公司经理私人印章和财务专用章,从人寿保险屯昌公司账户中分7次将63万元公款转至自己私人账户。之后符南娟将钱取出用于偿还私人欠款。

  同时,符南娟以王某等人的名义办理保单或新投保首期暂收费、保单预缴费等业务,但对应的保费未实际存入人寿保险屯昌公司账户。之后,在公司规定退保的时限内,符南娟等人办理退保或撤单等相关手续,以退保费、新投保首期暂收费支取和保单预缴费支取的方式,从人寿保险屯昌公司账户中将76万元公款转至王某等人的账户。

  2013年5月29日,符南娟向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投案。

  海南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符南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侵占公款13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符南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宣判后,被告人符南娟表示将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通讯员 程玲玲 记者 刘江浩)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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