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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推行交通事故联调机制 事故不打官司快速处理

2014年06月30日 11:07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成都中院从去年7月开始,启动了“交通事故联调机制”,在全市范围内下发《关于开展“交通事故联调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成华、青羊、金牛、双流、蒲江五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

  该机制成立以当事人、法院、公安交警、司法局、保险公司为主体的“一站式”交通事故联调服务中心,交通事故能得到快速、高效的解决。

  近年来,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赔偿案件不断攀升,成为各基层法院数量最多的民事案件之一。对此,成都中院从去年7月开始,启动了“交通事故联调机制”,在全市范围内下发《关于开展“交通事故联调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成华、青羊、金牛、双流、蒲江五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

  该机制成立以当事人、法院、公安交警、司法局、保险公司为主体的“一站式”交通事故联调服务中心,交通事故能得到快速、高效的解决。据介绍,联调机制试点以来,蒲江全县9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得到化解。

  现场:巡回法庭设在交警大队

  “既然双方达成协议,等医疗费的数字核清后,你就可以领取赔偿款了。”5月27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设立在蒲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蒲江县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时,巡回法庭的陈建忠法官刚刚完成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进门时还怒目相向的当事人,在他的调解下最终握手言和,初步达成了赔偿协议。

  今年4月,家住蒲江成佳镇的熊女士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在地,头部受伤,经鉴定造成九级伤残,但肇事司机却在支付了1万余元前期治疗费后就不愿再承担后续康复费用,这让熊女士一家一筹莫展。交通事故法庭的陈建忠法官了解到她的情况后,马上组织双方当事人直接在交警大队进行调解,调解前,法院还向保险公司核实了肇事车辆的保险情况,理赔情况,并通知保险公司到庭参加调解。在不到2个小时的调解中,三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不仅熊女士的后续康复治疗有了保障,被告方和保险公司也自愿接受了赔付数额。

  成都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的招牌下,“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警调解室”等原隶属于不同部门的调解机构实现了合署办公。当群众发生交通事故前来处理时,由法官负责协调当地交警部门、医院、保险公司等多方在交警大队内同时办公,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当事人多跑路,有效缩短交通事故处理周期,最终快速、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背景:交通事故诉讼快速递增

  据蒲江县法院院长谢立新介绍,机动车交通事故连续几年来呈高速增长态势。2010年,蒲江县共发生交通事故1952件,2012年猛增到2859件,2013年上升到3229件。与此同时,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也与日俱增。面对“案多人少”、司法资源紧张的巨大压力,已有的纠纷分流化解机制却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谢院长说,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社会调解,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引导机制,其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作用有限,“加上责任认定及赔偿标准的不统一,各种调解不能互相衔接,当事人按照各自的心理赔偿标准进行测算,导致赔偿结果相差较大。”谢院长还介绍,加上程序繁杂,周期长而增加当事人成本,以及调解工作本身的透明度低、随意性大等原因,直接影响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认同度。

  去年8月,蒲江法院与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共同设立了蒲江县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四位一体”的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联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据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进行行政调解;如果不同意或者不能达成协议,则告知当事人可以寻求人民调解或司法调解途径解决纠纷。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全过程由保险公司参与调解,达成协议后,巡回法庭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

  统计显示,联调机制试点以来,全县9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得到化解。

  全市推广 通过会签文件形成运行机制

  成都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开展近一年来,全市五家试点基层法院因地制宜,目前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均能通过调解得到快速妥善处理。

  据成都中院介绍,下一步还将通过相关单位会签文件,形成一套运行机制。在前期探索的纠纷化解模式基础上,构建符合成都特点的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处理机制。同时推进软件开发,形成联调中心互联互通的网上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并在全市更大范围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记者手记

  快速调解机制是一项便民福利

  闹心的交通事故纠纷一旦发生,无论是伤者还是车主,都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了却这闹心事。

  然而在没有“联调机制”之前,要想快速解决纠纷,除非当事人双方都能爽快让步,否则大多数纠纷最终都选择了对簿公堂。

  收集证据、确定被告、立案起诉,再加上三到六个月的审理期限,一桩纠纷耗费的时间至少在100天以上。一审判决下来后,一旦遇到上诉,整个时间还得往后推几个月。光这一个时间成本,已经让很多当事人耗费不起,更别说专业的法律程序问题,更是搅得大家头疼。

  然而有了“联调机制”,一切都在悄然变化。在采访中,熊女士表示自己很幸运,能在几天时间内把她最闹心的赔偿费协调了下来,这让她很意外。第一次参与诉讼的她,本来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没想到不到2个小时就达成了赔偿协议。

  作为亲历者,看到那些正在为交通事故纠纷闹心的当事人,不禁让人想到这个机制的“价值”。当快速调解、快速裁决成为一种机制,所有当事人的纠纷都有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对广大市民来说,这是一项重要的便民福利。(周茂梅)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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