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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借钱遭拒心生怨恨 偷走雇主挖掘机免费送人

2014年06月30日 14:2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潍坊一男子,因向自己的雇主借钱遭拒,便心生怨恨,偷偷将老板的小挖掘机及破碎锤盗走。

  2013年9月的一天,在青州市南环路附近一处工地承包商闫某拨打电话报警称,工地上的小挖掘机和破碎锤丢失,怀疑他人盗窃。青州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对此案展开侦查。通过调取案发相关区域的监控,民警发现当晚11时左右,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载有涉案物品的平板车驶向潍坊方向。报案人闫某仔细辨认发现,平板车系自己工地所有,所载物品很有可能就是自己丢失的小挖掘机和破碎锤,平板车驾驶人刘某系工地员工,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对刘某的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其在潍坊有两处住所,分别在坊子区和一乡镇。民警多次前往两地对其进行抓捕,但一直没有见其踪影。民警怀疑其一直在工地打工,很有可能现在还会选择自己的老本行,继续在工地打工。于是,民警便对潍坊周边的多处工地进行了详细的摸排走访。直到今年的6月13日上午,民警在潍坊火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2013年9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青州市一处工地为自己的雇主闫某从事小挖掘机作业。晚上10时左右,刘某因为妻子找到工作,用人单位要求其交纳500元的押金为由,向雇主闫某借钱。闫某以未到工资发放时间为由,拒绝借钱给刘某。刘某回到住处后,越想越生气。独自饮酒后,他偷偷摸到工地,将自己白天干活用的小挖掘机和破碎锤,装到一个平板车上,连夜拉到了潍坊城区一处废品收购站存放。 

  两天之后,刘某联系了自己以前在潍坊打工时的一个工地老板李某,准备将偷来的小挖掘机和破碎锤以代价卖给他。李某觉得这些东西来路不正,便没敢全单收下,只是以1000元的低价将破碎锤买下了。刘某出于对自己雇主闫某的报复心态,将价值近3万元的小挖掘机免费送给了李某使用。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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