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一公司3名职员排放有毒气体被捕

2014年07月01日 14:48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邢台市获悉,建滔(河北)焦化公司非法排放涉气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据了解,该案系河北省立案侦办的首起涉气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4月22日,邢台市环保局和邢台市公安局环安支队联合对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测鉴定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废气超标排放问题。邢台市环保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

  邢台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建滔(河北)焦化公司工程部经理张某某明知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活性污泥死亡、蒸氨废水不能达标处理的情况下,向总经理王某某汇报后,继续将未达标处理的污水用于熄焦塔补水,致使污水中有毒物质挥发酚(沸点在230℃,能与水蒸气一起蒸出的酚类,经检测超出国家标准138倍)在熄焦时被直接排入大气,造成严重污染。此外,张某某还指示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每天晚上对其在线监测设施烟尘仪电位器进行调整,致使其在线监测数据一直控制在环保规定数据值范围以内,从而达到蒙混环保检查的目的。

  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邢台市公安局专案组认为,上述嫌疑人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经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邢台市公安局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

  据邢台市环安支队提供的数据表明,自去年10月“利剑斩污”行动启动以来,邢台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人。其中,刑事拘留28人,逮捕6人,移送起诉18人。(记者 丁宝军 通讯员 李彬)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