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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俊减刑一年 狱友称其不怕脏、刷厕所很卖力

2014年07月03日 08:2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到中国足球裁判界的“一哥”,直到现在,可能很多人脱口而出的名字仍然是:陆俊。这位当年的金哨、中国足坛第一个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执罚的裁判,在几年前的足坛反赌扫黑风暴中东窗事发,于2012年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自2010年3月批捕之日算起,如今陆俊已被羁押了四年多的时间,失去自由的时光难免枯燥、漫长,但是昨天,他得到了一个好消息。经过北京二中院昨天下午在司法部燕城监狱的公开开庭审理,陆俊被当庭裁定准予减刑一年。这么算的话,今年9月2号,陆俊就将刑满释放。

  减刑针对的是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罪犯;刑罚执行机关依据监狱相关管理规定,在服刑人员服刑改造期间获得足够积分后可提请法院减刑。但是,这起裁定有两个特殊之处——首先,陆俊的身份特殊、关注度极高;第二,今年6月1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要求,凡是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而陆俊减刑案正是北京法院在司法解释开始施行后首批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这样的“头一遭”,能否服众呢?

  昨天下午,法庭调查开始后,执行机关代表、燕城监狱民警宣读了陆俊提请减刑建议书。因为燕城监狱是以陆俊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为由,建议减去1年刑期的,所以,整个庭审重点要核实的内容就是这些情况是否属实。

  审判员:现在你在哪个监区服刑?

  陆俊:三监区,卫生组。

  审判员:获得过什么奖励?

  陆俊:得到180分表扬一次,连续表扬四次,追加了一次,再加另外一次,一共6次。

  相应的,执行机关向法庭和检察人员出示的证据,主要包括了监狱表扬奖励考核表、考核积分卡,证明陆俊获得表扬奖励的真实有效。针对陆俊提到的积分,其中显示,每天每名罪犯有五项各0.2、总分1分的基础分,突出表现会有额外加分。

  

  在四轮举证、质证环节,检察员先后三次向执行机关、三次向陆俊本人、两次向证人就“单项表扬”、“积分的形成方式”、“陆俊在监区具体表现”等5个细节进行提问核实。

  出庭作证的管教民警:日考核、月评议、到最后获奖,都是要层层公示。所以从他每天的考核得分、到积分后的获奖、到这次呈报的减刑,都是服刑人员了解的。

  出庭作证的同班组、同寝室服刑人员也表示,陆俊的学习表现和劳动表现都非常不错。

  服刑人员:像我们的卫生组,一般厕所、水房都是比较脏的,他不怕脏不怕累。一般的刷厕所要求也高,尿池、便池什么的,他也是和大家一起带头干。劳动之余,人也多,8个人,他一有时间就找一个角落,认真的看书。

  昨天的庭审,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也都派员到庭旁听。

  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派,出庭参加庭审。检察员说,陆俊对于中国足球有功也有过,可以说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他对陆俊进行了讯问。

  检察员:从金哨到黑哨是一个很大的落差。你有什么悔过认识?

  陆俊:对社会、家庭造成很大影响,对足球事业是一种巨大损失,无法挽回。

  检察员:后悔吗?

  陆俊:后悔。

  检察员:我对你的忠告就是,有功有过有路。现在你能认罪、真诚悔改、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将会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挽救,可以得到宽大处理,这是有路。应该说过去的已经过去,希望你把握现在和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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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回答检察员关于“出狱后有无生活困难”的问题时,陆俊表示,因为爱人和孩子有工资,没有困难。

  检察员当庭指出了陆俊减刑的依据: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可以首次减刑,两次减刑一般间隔一年以上”,另外,“有期徒刑罪犯获得综合奖励,或者立功受奖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据此,他认为陆俊减刑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

  最终,北京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罪犯陆俊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

  因为陆俊的特殊身份,在此之前,人们对于他的减刑难免有一些疑问,甚至不乏担忧。而要消除这种担忧,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照程序、公开公正办事。

  实际上,在此前燕城监狱提出建议后,北京二中院还第一次对受理的包括陆俊案在内的43件减刑案件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了公示。

  当时,媒体也是进行了密集的报道。而从昨天的公开审理可以确定,在从6月10号到6月14号的法院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对陆俊减刑一年的异议。

  程序公开,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对围观者,是一次增强法律知识和意识的机会;对服刑者,则是一次受到公平、公正对待的机会。让司法机构在阳光下办事,更有利于获得人们的信任和支持。(记者孙莹 庄胜春)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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