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探索建立与区划适当分离环境案件管辖制度
中新网7月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关情况并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发布会上介绍称,各级法院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
孙军工介绍称,由于生态系统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水、空气等环境因素具有流动性,一旦出现环境污染,往往就是跨行政区划污染,而目前环境监管、资源利用是以行政区划为界限,行政权力配置与生态系统相割裂的冲突,导致跨行政区划污染不易得到有效的解决。《意见》第18条指出:“逐步改变目前以行政区划分割自然形成的流域等生态系统的管辖模式,着眼于从水、空气等环境因素的自然属性出发,结合各地的环境资源案件量,探索设立以流域等生态系统或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实行对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有效审理跨行政区划污染等案件。”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