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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非法跨省排污 排出几多问题

2014年07月03日 11:04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肩负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区用水重任的东峡水库污染日趋加重,由2010年的II类水到2014年5月份的V类水,致使静宁县城内10多万居民的饮用水出现严重危机。调查发现,东峡水库正遭遇严重的来自上游的非法跨省排污。

  非法跨省排污,这一本属生僻概念的名词,在近年来诸多新闻报道的“眷顾”中,对于坊间而言,已非新鲜事物,且如雨后春笋般生生不息,并不断地进化演变、推陈出新起来。既有排污企业“积极作为”的,如安徽宁国某金属表面处理公司把电镀污泥运到浙江临安倾倒案等;也有企业“相对被动”的,如山东不法分子伪造手续帮助山西某化工厂将化工废料运抵淄博悄悄掩埋案等。

  而究其原因,非法“跨省排污”的行为较为隐蔽、难被查处,而且即便被抓到惩罚也欠严厉,所导致的违法成本较低,无疑是这一行径屡禁难止的内生动力。其间,地方职能部门的弱为,甚至如山西平顺县向浊漳河非法倒废渣案中,时任平顺县交通局长的郭忠胜“只要冲不了我老百姓,淹了河南关我X事”,和时任县长吴小华要求在场官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事办了”的内部会议“指示”,更助推了这一陋行。

  环境保护不是“独体字”,没有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更无需排糠障风的“表面秀”。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在硬约束的法律层面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并加快合法的“排污权交易”的规范有序推进,还须从软约束的意识层面,严防地方政府、排污企业身上,与“一任只管一任事”同根同源的“一地只管一地事”本位利益思维的滋生,严防政绩观、经营观的偏差,并从公众利益统一体的意识觉醒角度,断根正常产业链中的灰色、黑色利益链。(正言)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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