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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嵩明:派出所长充当临时监护人寻迹破“案中案”

2014年07月03日 18: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昆明7月3日电(记者 于金贵)“我出来干活的时候,三个月大的孩子还在家里。”当正在行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抓时,杨某向民警“交代”了实情。3日,昆明市嵩明县杨林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李辉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小案件”,但一波三折的剧情却让民警很哭笑不得。

  事发6月18日,嵩明县公安局杨林开发区派出所破获一起扒窃大学生手机案,嫌疑人杨某、龚某被当场抓获。本是一件普普通通的案件,但随着嫌疑人杨某的供述,却让案情节外生枝。派出所长李辉迅即带人到杨某的住处,发现房间里真的有一名婴儿。

  李辉看着被锁在房间里的孩子,沉思良久,给爱人打了一个电话。在征得爱人的同意后,李辉决定将孩子带回自己家。但在给孩子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房间里没有奶粉、尿片等婴儿用品,仅有简单的几件衣服和半瓶饮料。有过育儿经验的李辉敏感地觉察到,这个孩子肯定不是杨某的。在带走孩子之后李辉心头又一个疑团:孩子到底是谁的?

  经过一夜的审讯无果后,李辉决定到杨某的老家走访。杨某家人告诉李辉,杨某两个月前离家打工,21岁至今单身,不曾听说过杨某生孩子。这让李辉更加怀疑自己的猜测:“莫非是拐卖人口?这就是一个大案了!”

  李辉一方面让家人安置好婴儿,置办婴儿用品,联系民政部门;一方面加紧时间对杨某、龚某的审讯工作。20日早上,李辉将孩子送到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然而在当晚,一对年轻人来到派出所要寻回自己的孩子。

  经过了解,王某、唐某自称孩子的父母,两人为非婚生育,因临时有外出,便将孩子寄放在杨某处,请杨某帮忙照看孩子。不想,杨某趁着孩子熟睡便外出行窃,被抓了个正着。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在批评完王某、唐某后,李辉让两人到医院做了亲子鉴定,到民政政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才同意父母接孩子。7月3日,记者发稿前得知,王某、唐某已经从昆明市福利院顺利将孩子接走。而杨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龚某因未成年犯罪提前释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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