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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首腐”史勇一审被判死缓 曾收受美元41万元

2014年07月04日 09:3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3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省酒泉市城建局原局长史勇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史勇因犯上述二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茹秀琴亦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两被告人在宣判当场均未表示是否上诉。据悉,史勇为建国以来甘肃省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钱物合计金额最大的官员,折合人民币近500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史勇在担任酒泉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44万余元,美元41万元,金条11根,在工程项目招标、市政项目建设、工程款支付、承揽生意、帮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另有共计人民币约2512万元财物、美金12万余元、欧元11495元、港币30870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茹秀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史勇的近亲属,与史勇共同收受上海别墅一套,其行为亦构成受贿罪。

  法院对检察机关未随案移送的已追缴被告人史勇的受贿款和非法所得人民币29745772.13元、美元510755元、港币30870元、欧元5015元,以及上海、三亚、珠海、太原、兰州等处房产及商铺共8套,金条、金银饰品、藏品、玉器及手表等物共计64件,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记者王万盈 文/图)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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