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三年共有507人醉驾入刑 7名为女性
2014年07月09日 15:35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普及,“醉驾”案件有逐年上升的态势。昨日下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近年来银川市两级法院审理危险驾驶罪(简称醉驾)案件的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对其逐年上升态势进行了分析。
据介绍,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以来,银川市两级法院审理、审结的“醉驾”案件共582案583人,均判处拘役。2011年审理49案49人,2012年审理138案138人,2013年审理225案225人,2014年1~5月份审理170案171人。其中,判决已生效的罪犯507人,男性有500人,占总人数的98.62%;未满18周岁的42人,占8.28%;19周岁到60周岁的有460人,占90.73%。
面对逐年上升的醉驾案件,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彤伟及新闻发言人魏靖宇进行了分析。“主要还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李彤伟说,大多数的醉驾者对交通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了解,不知道酒后驾车的违法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许多人认为,只要酒后驾车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就不必大惊小怪,认识不到酒后驾车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本报记者 梁莉薇 蒋宏宁)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