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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安厅:市民举报暴恐犯罪线索 最高可奖30万

2014年07月15日 09:03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省公安厅公布实施《关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工作实施办法》。决定从今年6月起至明年6月,在全省开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鼓励市民举报涉恐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按照线索价值给予1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

  对举报人信息

  严格保密

  根据公安部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精神,结合陕西省反恐怖工作实际,按照公安部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省公安厅制定并公布了《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从今年6月起至2015年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

  广大人民群众即日起,可以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举报身边的涉恐行为、线索:一是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二是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三是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四是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的;五是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传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六是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到当地公安机关上门举报、向执勤民警举报、通过“110”报警电话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

  一个多月内

  查获涉恐线索42条

  对群众举报,各级公安机关会根据查证情况和其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划分若干等级,分别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在案件办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给举报人。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公开可能确定举报人身份的有关信息。当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可能受到威胁时,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人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涉恐线索42条、涉恐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新疆“三股势力”逃犯1名;查处虚假恐怖信息案件12起,抓获嫌疑人9名;取缔地下非法讲经班1个,遣返非法学经人员16名。此外,积极配合全国专项行动部署,协助新疆、北京、河南、广东、云南、上海等地,组织开展相关人员返疆、信息核查、嫌疑人追缉20批次。

  围绕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团伙、制枪制爆窝点,以及具有现实危害的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分子、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在逃人员,通过专项行动发现一批,深挖一批,严惩一批,以零容忍态度和坚决果断措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坚决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确保全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记者袁玥 实习生孙倩倩)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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