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售“毒豆芽”非法牟利获刑并处罚金
记者今天从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制售“毒豆芽”的被告人张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2007年以来,内乡县赤眉镇个体户张某在明知“无根剂”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为了增加豆芽的产量和销量,向生产的豆芽中添加:“无根剂”,并以零售或批发的形式进行销售。张某每天生产500斤至600斤“毒豆芽”,每斤销售0.9元或1元,每天的销售额为450元至540元。张某已连续8年生产“毒豆芽”,获利在50万元以上。
顺藤摸瓜
呼市破获特大贩运毒案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李殿强李富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分局近日破获特大系列贩运毒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9名,查获毒品3263克,斩断一条横跨内蒙古、北京、山西、四川、新疆的贩运毒利益链。
6月5日,回民分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汽车内的3人中有一名是曾经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方某。只见方某东张西望,神色可疑。民警立即对其车辆进行盘查,方某交代,他们正准备去购买毒品。民警顺藤摸瓜,抓获贩毒人员吉某、巴某。根据贩毒人员交代的情况,民警深入调查,抓获朱某等毒贩。(记者 张亮 通讯员 汪宇堂 冯建伟)
卧轨身亡
亲属状告铁路局未获赔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近日一审公开审理了原告林桂娥等诉被告上海铁路局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此案中,原告林桂娥等人的亲属田启根,于今年2月11日21时左右,来到甬台温铁路宁海站内下行线,面部朝下趴卧于轨道中间枕木上,后被过路动车撞上当场死亡。法院认为,受害人田启根的死亡后果系其故意卧轨造成,被告上海铁路局作为铁路运输企业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孟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