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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举报破坏森林犯罪最高奖励30万元

2014年07月15日 13:4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即日起,东莞市林业局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鼓励市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举报违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及贮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奖达30万元。

  此次专项行动的代号为“利剑行动”。重点打击的行为有,非法使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移植大树;收购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运输木材;非法猎捕、宰杀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故意纵火、失火烧毁林木(树木)及违规用火(详见7月13日《南方日报·东莞观察》AⅡ04版报道)。

  针对于此,市林业局制订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举报违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及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属于本细则奖励范围。根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奖不超过3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300-800元奖励。

  举报线索最终判定为违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及贮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刑事犯罪,按照以上规定兑现的奖励金低于1万元的,或者没有罚没款入库的,给予1万元奖励。

  ■举报级别

  一级举报:详细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及贮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线索及相关证据,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相符。

  二级举报: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及贮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线索及相关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

  三级举报: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及贮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

  ■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22223281

  电子邮箱:senl_xjd@gaj.dgs.gd(公安网),dlianwen@163.com(互联网)

  市林业局林政科电话:22234791。(记者/靳延明)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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