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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仪陇县:群众提供暴恐线索奖励不低于1万

2014年07月15日 15:4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训练、演练、再训练、再演练,为了应对国内反暴恐压力,南充市公安局和9县(市、区)公安局,接连对民警、特警等进行训练,并加强处突能力。6月24日,仪陇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综治办)、仪陇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试行办法》,对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实行物质奖励,奖金最高不低于3万元,最低不低于1万元。

  形式严峻创新反暴恐手段

  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的一些恐怖袭击事件,一时间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关注和讨论,公安部在多个场所表示倡导全民反暴。6月,仪陇县综治办和公安局联合制定《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试行办法》,向群众收集涉暴涉恐线索。

  昨日,仪陇县综治办主任李仕全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因为上级部门提倡全民反暴,加上网格化管理的推行,触角已经抵达最基层,两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该办法,经费将由应急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财政拨付。“目前,还没有收到一条相关线索。”

  物质奖励最低不低于1万

  《办法》规定,对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实行物质奖励,奖金最高不低于3万元,最低不低于1万元。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和举报人信息不被泄露。

  据了解,人民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公安机关对外值班电话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过仪陇公安网上110举报、通过仪陇公安微博私信功能举报。

  对人民群众举报且被仪陇县公安局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警方将根据其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和奖励。一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不低于3万元;二级线索: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不低于2万元、不高于3万元;三级线索: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2万元。(记者 杜强)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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