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法援申请拟降低门槛扩大范围
2014年07月16日 10:57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就《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召开立法说明会。其中最大亮点是,我市法律援助将放宽申请条件,扩大范围,让更多经济困难群体受益。
条例修正案拟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原条例规定经济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为使更多困难群众受惠,《条例修正案(草案)》将经济困难的一般标准修改为:“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并对申请人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这种特殊情形下经济困难标准的认定做出放宽规定,以个人收入为准,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申请门槛。
《条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将劳动争议纠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除原条例规定的追索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和工伤赔偿外,还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到确认劳动关系、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经济补偿、竞业限制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纠纷。
《条例修正案(草案)》还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考虑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不便,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同时,考虑到残疾人、7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公民的特殊困难情况,规定这些情形下申请法律援助的,也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记者夏琼)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