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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警:驾驶员占用出租车停车位将罚款100元

2014年07月16日 11:22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重新施划的出租车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黄色标线及“出租车”字样

  今后,看到出租车停靠点前黄色标线的出租车专用停车位,社会车辆千万不要停放,否则将面临100元罚款。记者昨日从市出租车管理处、西安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开始在出租车停靠点划定出租车专用停车位,预计月底全部完工,以警示社会车辆不得占用滞留,方便市民在停靠点打车和出租车司机停靠。

  昨天在粉巷,记者看到这里的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已经有了新变化。道路上有黄色车位线,里面标有黄色字体“出租车”字样,道沿边还有黄黑相间的醒目标识以及反光标识。

  市出租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西安市共建有514个出租车停靠点,“包括501个候车亭式停靠点,有遮阳避雨的车棚,主要分布在城内80个,高新区59个,东郊80个,西郊70个,南郊182个,北郊30个。还有13个为单立柱式的,集中在南大街。”

  从今年7月份开始,针对社会车辆常常占用出租车停靠点,以及影响乘客正常上下车等现象,管理处与交警、规划、市政等部门协商,给这500余出租车停靠点划定专用车位,截至目前已划定262个,预计月底全部完工。

  随着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划定工作的进行,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停靠点的日常监管,严禁社会车辆随意停靠、占用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加大违法处罚力度。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也将教育出租车驾驶员规范服务,遵守交规,在出租车停靠点即停即走、不得超时滞留、乱停乱放。

  西安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工作人员表示,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允许停靠占用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对有驾驶员在车内的社会车辆,当场劝离;没有驾驶员在车内的,将根据违章停车相关规定拖移走车辆,处以100元罚款。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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