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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世留1万存款 过继子取不出起诉银行获遗产

2014年07月16日 2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台州7月16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 通讯员 张茹颖)浙江仙居的罗老汉离世后留下一张1万元存单,他的过继子罗某要求银行支付这1万元,遭到拒绝后,罗某无奈将银行告上法庭。数额虽小,但诉讼却不易。记者7月16日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经过调解,罗某获得了这笔遗产。

  罗老汉其实是罗某的叔父,他在世时一直未婚也没有生育。为了老有所依,在1998年收养了罗某作为过继子。

  同年,罗某的户口也迁入了罗老汉家,之后的10多年两人一直生活在一起。罗某悉心照顾罗老汉的生活起居,负担日常开销。

  2010年5月,罗老汉因病去世。在操办完老人的葬礼后,罗某顺理成章地继承了罗老汉的全部房产和承包土地。

  今年年初,一次无意中整理衣物,罗某意外发现了一张1万元的存款单,是罗老汉在2009年3月存入仙居某银行的。

  罗某拿着这张存款单到银行要求支取账户上的1万元存款及利息,却吃了“闭门羹”。“有存款单,有公安局的死亡证明,为什么还取不了钱?”罗某觉得银行存心“刁难”。

  多次沟通无果后,罗某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罗某认为,他是罗老汉的过继子,并承担了罗老汉的生养死葬义务,是实际上的收养关系,且罗老汉无其他法定继承人,这1万元存款理应归他所有。

  银行方面则辩称,罗某的继承权有争议,存款支付给他缺乏合法依据。

  法庭上,罗某出示了村委会证明、户口本以及土地承包经营表等证据,以证明自己是罗老汉的唯一法定继承人。

  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并在两名村干部的担保下,罗某与银行达成了一致协议:银行将罗老汉生前的存款1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罗某;如果银行今后发现支付上述款项系错付而要求罗某返还及赔偿损失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为此,承办法官解释,在存款人死亡的情况下,取款人必须先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如果该存款的继承权有争执,则需要法院判处,最后凭借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到银行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否则,若其他继承人有异议,银行也将承担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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