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卖房10年听闻拆迁再毁约 赔付买主25万元
2014年07月21日 09:39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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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吴某卖父母房屋10年后,得知老宅有可能拆迁,遂通过诉讼确认房屋买卖无效。记者昨天获悉,吴某虽然要回了房子,但被密云法院判决支付给买房人25万余元的损失。
2002年,吴某与同村的张某签订了《卖房协议书》,约定吴某将父母遗产中的一处房屋卖给张某,价款1万元。2012年初,得知老房所在地可能拆迁,吴某的兄弟姐妹共五人将吴某、张某诉至法院,以吴某无权处分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卖房协议无效,法院判决张某将涉案房屋返还。
判决生效后,张某于今年起诉,要求吴某返还房屋价款1万元,地上物增值款4万元及其损失30万元。
法院认为,吴某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判决吴某返还房屋价款1万元,给付张某房屋及附属设施增值款2.7万余元。涉案房屋价值有明显提升,吴某应赔偿张某损失25万余元。(记者裴晓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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