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村官腐败”不可小觑
参与互动(0)《陕西日报》报载:兴平某村的3名村干部巧立名目,私吞公款10余万元,日前被刑拘。
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等干部,本是微不足道的“村官”,但“官”小却影响大,在基层有着十分特殊的地位。首先,他们直接来自基层,不吃“皇粮”,不占行政编制,工作面对家家户户,工作量大,影响面广,层面复杂,情况特殊。同时,他们来自于百姓,工作在基层,系统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多,上级党政组织对他们的教育监督也往往不易到位,容易产生使用多管理少的现象。尽管“村官”们的主流是好的,但确有些人文化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加之一些地方制度不健全,办事不透明,集体事务不公开,就容易发生个别“村官”利用职务之便,挥霍贪污,堕入腐败深坑的情况。
“村官腐败”现象不可小觑。万丈高楼平地起,基层组织是我们的政权基础,基层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直接执行者,是基层社会经济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一个基层组织的干部素质高低,直接关系这个局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没有好的基层干部队伍,再好的政策都难以落实,群众希望发展、期盼梦想成真、过上幸福生活的良好愿望就会落空。同时,和动辄就贪污受贿数千万的“大老虎”比起来,这些“村官腐败”案件所涉及的金额可能小一些,但这是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腐败现象,影响很大。老虎要打,苍蝇亦不能放过,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防止“村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十分重要。
遏制“村官腐败”,除了对腐败者严肃依法查处外,还要重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要抓好基层干部“入口关”,选好人;要抓好基层干部“教育关”,教好人;更要抓好“监督关”,让他们不敢也不容易犯错误。监督的关键是搞好卓有成效的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针,用监督管好干部,规范干部行为。监督的重点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把监督权交给群众,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标准,让群众真正参与管理和监督。只有堵住了各种漏洞,“小村官”们没有了乱伸手的机会和条件,“村官腐败”的现象才会得到遏制和杜绝。(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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