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上半年查处违规典型问题638起 处理1396人
7月21日上午,在省委外宣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志宏通报了2014年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据杨志宏介绍,今年上半年我省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为重点,盯紧元旦、春节、端午等关键时间节点,明查暗访,在全省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严肃追究了一批党员干部的违纪责任。1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638起,处理139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97人,6个月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去年全年的数量,查处问题是去年全年的3.8倍,处理人员数是去年全年的4.4倍,党纪政纪处分人数是去年全年的2.4倍。省纪委先后4次对39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在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4个市州共通报了225次586起典型问题,有力地释放了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杨志宏说,今年以来,我省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加大,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初核、立案、结案数量明显增长。1至6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1325(次),同比增长77.9%;初核1858件,同比增长102.4%;立案946件,同比增长115%;结案860件,同比增长100.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02人。
为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我省还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大了问责力度,对兰州、金昌、平凉、庆阳、白银等市30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倒查追责,对51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广河、西和、古浪等县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进行督办,追究了111名责任人的责任;对陇南、临夏等市州滞留闲置扶贫资金问题进行了倒查追责,对16个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11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调查处理了青兰高速公路甘肃段“天价拖车费”问题,对9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对6个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问题进行了问责,追究了7个单位8名相关人员的责任。兰州市对“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9个责任单位、2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此外,省纪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明确提出了“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的要求,还组织省市县乡四级1.2万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记者 方言 实习生 邓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