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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纪委抓紧培养办案后备力量 案件审查数量倍增

2014年07月24日 11:16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自治区纪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全区纪检监察办案后备力量培养的意见》,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建立办案后备力量培养机制。从现在开始,自治区纪委将采取选调专业人才、集中培训、以案代训、参与案件审理、参与巡视监督、参与案件监督检查、参与信访接待、在岗学习、轮岗锻炼9项措施,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案件审查能力。

  近年来,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案件审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今年1月—6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线索数量同比上升74.4%;立案数量同比上升52.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普遍感到,案件审查数量成倍增长,但办案力量却频频告急。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更好地聚焦主业、履行查办案件职能?一方面,自治区纪委在机构数量、行政编制不变的前提下,坚持内部挖潜,整合优化办案力量,将人力资源和力量配置向查办案件一线倾斜,纪检监察室的总数由4个增加到7个,机关负责执纪监督工作的人员占总编制的64%,极大地增强了办案力量;另一方面,针对办案人员中新手多、年轻人多、办案经验少“两多一少”问题,结合查办案件工作形势需要,建立办案后备力量培养机制,为查办案件工作储备后备力量。

  《意见》明确,案件审查后备力量培养对象要求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女性和少数民族干部应占适当比例。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派驻机构年轻干部全部纳入办案后备力量培养范围。新进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先到纪检监察室工作,学习掌握案件审查工作业务,锻炼一年后再重新明确工作岗位。对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的办案后备干部,要及时表彰、优先使用。

  《意见》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必须要把懂业务、会办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能力进行培养,以提高实战技能为重点,努力实现“全员参与、人人办案”局面,确保遇有办案任务能“拉得出、干得好、打得赢”。记者赵志芸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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