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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文要求消除"反腐导致官不聊生"等错误认识

2014年07月24日 13:54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通知》要求,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全省各级党组织将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全面领会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如何破除反腐败斗争“过头论”和“刮风论”进行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切实消除反腐败导致“为官不易”甚至“官不聊生”,影响经济发展和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等错误认识,坚决破除“为官不为”、“庸懒散软”的思想倾向。

  《通知》指出,要深刻开展对照检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已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清廉为官、事业有为要求,认真查摆是否有“固步自封、墨守成规、无改革思想、无创新办法”的能力之庸,“求稳怕错、不敢担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精神之软,“慢作为、不作为、推诿扯皮”的行为之懒,“思想散漫、漠视法纪、失职渎职”的效能之散,聚焦当“懒官”、“混官”、“玩官”、“太平官”的苗头性思想,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对照检查材料,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已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市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追求事业成就、改善民生等方面实实在在地整改到位,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尚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单位,要以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为契机,深刻对照自省,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聚焦“为官不为”、“在岗不在状态”等不良现象,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短亮丑,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措施,达到提振精神、转庸为“能”、转懒为“勤”、转混为“为”的实效。

  《通知》强调,要不断深化“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当前,要以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为重点,深化“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做到深度融合,统筹推进。要结合践行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刻领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深刻内涵。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部门职能和岗位特征,研究细化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具体标准,把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作为好干部的重要标尺,在自觉抵制“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等消极认识中争当好干部,在干事创业、勇于负责上当标杆、做示范。《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各项部署要求,加强对为官不为、庸懒散软等问题的整治,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正确导向,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督促指导,各级督导组要切实加强对“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的督导指导,切实把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记者刘娜、通讯员甘罗)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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