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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因工伤死亡法院判对方赔41万 迟迟未执行到位

2014年07月24日 16:26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8点过,郫县安靖镇西华大道林湾公交站附近,一名四五十岁的男子在距离地面三四十米高的高压线铁塔上坐着,并扬言要往下跳。记者赶到时,一名派出所民警和两名消防队员在云梯顶端,正对男子进行劝说(上图)。

  目击者王女士称,虽然是上午9点过,但室外气温已有32℃,“这个男子已经爬上去一个多小时了,再不下来的话,恐怕要中暑。”最后,经过消防和民警近两个小时的劝说,该男子被成功救下。

  男子为何要爬上高压线铁塔?昨日下午,该男子向记者道出了原委。男子叫郭次锦,剑阁县人,今年47岁。2012年4月15日,他的继子郭小龙在为一家工厂安装屋顶防护棚时,从屋顶摔下,不治身亡。

  儿子出事后,郭次锦的索赔遇到问题。刚开始,经政府协调,“乙方”承诺一次性赔偿郭次锦55.3万元。但对方支付了9.7万元后,就没了下文。随后,双方两次打官司,郫县人民法院和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均判决对方支付剩余赔偿金。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唐某、吴某某、成都某家具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郭次锦等三人连带支付赔偿金41.6万元。”这份盖了法院公章的判决书日期是2013年6月5日。

  然而,时至昨日,唐某和家具公司还欠他们共32万元。最近一年多来,唐某一直不接电话。“实在没办法了,我才采取那种手段(爬高压线铁塔)。”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唐某手机号。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子,她说电话号码是她半年前买的,她并不认识唐某。对此,郫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唐某有变卖财产逃跑的可能。郫县法院将到唐某老家遂宁市进行调查,如有逃跑情节,法院将会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锁千程 实习生 孙敏)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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