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偷官员家不追究”欠公众一个交代

2014年07月29日 10:1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7月8日,年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个判决旋即引起被告人的疑惑,她给出的原因出人意外:我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据房云云称,另两起是在安徽省合肥市入室盗窃两官员家,仅购物卡就分别盗得数十万元。(7月28日《法制晚报》)

  @汪昌莲:明明作案8起,法院却只追究6起,但对于法院的“法外开恩”,盗窃女却并不领情。这是因为,另两起盗窃对象是当地“官员”,不仅在他们家中分别盗得数十万元购物卡,还发现许多贵重财物。盗窃女由此断定,她盗出了两起腐败案,属于立功表现。对此,不仅盗窃女疑惑,想必人们也有疑问:对于这两起盗窃案,公安不立案,法院不追究,莫非是刻意隐瞒什么?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小偷“偷”出腐败案的事件时有发生。可见,偷“官员”不立案、不追究,欠盗窃女一个说法,更欠公众一个交代。当然,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便认定这两起盗窃案件可能会成为“小偷反腐”的又一个范本,显得过于草率。但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两起案件展开彻底调查,重点查明这两名“官员”的真实身份,查明其巨额购物卡和其他贵重财物的来历,而不是“不立案、不追究”。我们既不能无端怀疑和冤枉两名“官员”,也不可轻易放走一个贪官。

【编辑:刘艳】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