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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夫还债”一房多卖诈骗 女老板被控合同诈骗受审

2014年07月29日 16:15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了帮丈夫偿还个人债务,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范美俊将房产抵押,借出几百万后又无力偿还,于是委托他人卖房抵债;另一方面,她又将已售出的房子再度卖与他人。今天上午,范美俊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在一中院受审。

  38岁的范美俊是北京洁特宝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检方指控,范美俊于2013年三四月间,在以北京市洁特宝商贸有限公司名义与张女士签订海淀世纪城春荫园10号楼一单元房产买卖合同的过程中,隐瞒该房产已委托他人出售等事实,骗取张女士购房款482万元。

  被张女士发现后,范美俊又伪造了一份天通苑小区单元房的房产证和两辆车的登记证给了张女士作抵押。

  双方还曾签订补充协议,范美俊承诺如不能完成交易,就将张女士的购房款退还。案发前,范美俊仅退还张女士40万元。

  2013年五六月间,范美俊又与另一购房人张先生签订昌平天通西苑小区某单元房(该房登记在其妹名下)买卖合同时,隐瞒房屋已抵押等情况,用假的房产证等骗取购房款129万元。

  根据案件承办人查明的情况,2012年9月4日,范美俊通过李某为中间人,以涉案房产进行抵押,向潘某借款300万元。同年9月5日,范美俊给李某出具了委托书,将该房产委托给李某处理。

  后范美俊又陆续向潘某的亲戚等人借款454万余元。

  由于范美俊无力偿还此欠款,遂与李某等人口头约定将抵押的该房产出售,房款用以偿还此部分债务。

  李某随后将该房产以合同标价404万元出售,并于2013年 3月23日完成过户。

  庭审现场

  女老板因诈骗受审 当庭否认指控

  上午10时30分,高高瘦瘦的范美俊被带进法庭。

  开庭伊始,范美俊就迅速地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范美俊说,房子都是她的,她有权处理这些房产。

  范美俊在法庭上的解释是,她在将房子卖给张女士的时候,并不知道李某已经将房产出售,而张女士在知晓房子已经被售出后,把她软禁起来胁迫其写下用另一套房产抵押的协议。

  此前,范美俊在接受调查时曾表示,2013年4月9日其与刘某结婚。

  为偿还刘某所欠的个人债务,将“承诺”抵押给张女士的房产于同年5月28日过户给刘某,车子也出售用以偿还丈夫的债务。(记者 王巍)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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