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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超市旁杀妻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曾逃跑途中自杀

2014年07月30日 13:27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三亚中院获悉,近日,该院对去年发生在三亚旺毫超市旁的“杀妻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董小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

  三亚中院审理查明,被害人苏金凤(殁年31岁)与被告人董小新于1999年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婚后生育3个子女。因不满董小新长期赌博并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苏金凤于2012年9月提出离婚未果后到三亚市区打工。董小新多次到苏金凤娘家想让其回家,扬言不回家就砍死她,并多次到三亚市区寻找苏金凤未果。

  2013年6月25日,董小新到三亚凤凰镇购买了一把菜刀、一块红布、一瓶矿泉水和一瓶农药,将用红布包好的菜刀和倒进少许农药的矿泉水放进一红色纸袋里,然后携带着到市区寻找苏金凤。6月28日9时30分许,董小新在旺毫超市旁边的广告栏处遇见正在看招工广告的苏金凤,就让苏金凤跟其回去,遭到苏金凤的拒绝。董小新又向苏金凤提出还他2万元,同样遭到苏金凤的拒绝。董小新恼羞成怒,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对准苏金凤头部砍了5刀,在苏金凤被砍后用双手抱住头部并低下头时,又朝苏金凤露出的颈部砍了一刀,致苏金凤颈椎、脊髓完全断离。

  董小新扔掉菜刀后往胜利路方向逃跑,并在逃跑过程中喝下含有少量农药的矿泉水。董小新跑到附近的小吃店卫生间藏匿,后被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董小新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徐一凡)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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