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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查系统”方法:一人职务犯罪查相邻岗位

2014年07月31日 11:0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张健谈检察机关“系统查、查系统”方法:

  检察机关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从某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入手调查其单位、部门或相邻岗位是否存在同样的职务犯罪行为,从某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入手调查相邻职能部门人员有无职务犯罪,从某宗案件的犯罪手段入手调查其他地方有无以相同手段实施职务犯罪的行为,步步深入,一个案件“拔出萝卜带出泥”,牵出一批案件。

  ——张健

  昨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昨日从发布会上获悉,为规避国家出台的购房限购令政策,一些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地税部门及房产中介竟然勾结起来,形成了规避限购令的犯罪链条。从去年4月以来,深圳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此类职务犯罪案件46件54人。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张健介绍,广东省检察院自2013年起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2年的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3年以来,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912件1040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19.6%。其中,重特大案件438件,县处级以上要案68人(含厅局级6人)。

  典型案例:深圳数十公职人员勾结中介突破“购房限购”

  2011年以来,在国家购房限购令政策出台后,一些公职机构工作人员和房产中介相互勾结,逐步形成了规避限购令的犯罪链条,使得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违反国家限购政策,顺利完成房地产权转移登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3年4月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开展了针对房地产交易转移登记等环节职务犯罪的“3·13”专案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6件54人,涉案人员中,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9人,地税工作人员18人,房产中介17人。

  张健介绍,这些案件中,许多无资格买房的人和想逃税卖房的人都想规避限购令,因而通过中介运作。这些涉案人员多采取“五假”方式,获得购房资格或逃税——所谓“五假”即虚假诉讼、假身份证、假离婚、假税票和假社保。张健说,在房地产登记中心被查的19人没有一个是正式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是临聘人员。他们往往是在受理、审核、发证三个环节与中介相勾结,形成了利益链条。

  目前,法院已对其中的14人作出了有罪判决,20人法院还在审理中,其他案件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张健说,广州、佛山等地也有类似案件,但广佛两地的情况没有深圳严重,都是个案。深圳之所以这么严重,是因为深圳房产登记中心没有与地税部门联网,造假特别容易。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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