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窃贼指使父亲作伪证 既害自己又坑爹

2014年07月31日 13:44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福清的陈某利用过去做通讯工程掌握的电信通讯机柜统一钥匙,偷走19块价值5万多元的电信设备板。偷盗被人发现后,陈某指使父亲作伪证,害了自己也坑了爹。日前,经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福清市法院依法判处陈某犯盗窃罪与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月21日晚上,福清电信局工作人员张某在沙浦镇家中上网时,突然发现宽带不能用了。张某到室外的电信机房查看,发现机柜内的电信设备板不翼而飞。
  张某四下张望时,看到一辆可疑的摩托车加速离开。他急忙骑上电动车紧随其后,一番追逐后,摩托车停了下来,男子陈某慌张地蹲在地上捡起掉落的设备板。张某冲上去质问陈某为何拿走设备板,陈某以电信局需要为由想蒙混过关,没想到遇到的张某就是电信局工作人员。听到张某说要打电话向领导核实,陈某丢下摩托车和盗来的设备板逃跑了。
  当晚,陈某不敢回家,又怕留在现场的摩托车泄露了自己的行踪。陈某打电话给父亲陈大某(另案处理),说了自己偷设备被人发现的事,他还“指导”父亲如何向办案民警撒谎。
  民警赶到陈某家时,陈大某撒谎说儿子在温州打工,儿子的摩托车早已被盗。
  3月7日,陈某被警方抓获。经鉴定,陈某盗窃的19块设备板价值55657元。(林安镇 黄晨)

【编辑:高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