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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发帖称打的遭司机轻薄 警方:无充分证据

2014年07月31日 13:5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7月23日,本报以《女子发帖:打的遭司机轻薄》为题,报道了泸州一名女子发帖曝光打的时被一名出租车司机“轻薄”的事情。昨日,记者从受理该案的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获悉,此事有了新进展。

  事件回顾

  前不久,一名网友在泸州本地论坛曝出,“自己在午夜乘坐出租车遇上了色狼”,并且在网帖里发出了一名出租车司机的照片和服务卡。女乘客因为不甘心被轻薄,所以拨打了110报警。

  警方:无充分证据 不予行政处罚

  昨日,记者从受理该案的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获悉,办案人员已在当天下午将案件决定书出具给女乘客和司机双方,经调查后由于无充分证据证明该刘姓司机有违法事实,由龙马潭区公安分局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女乘客: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对于这个决定结果,当事女乘客表示不满,并表示一定会继续走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除非的士司机承认自己骚扰我的事实并向我道歉,不然不管浪费多少精力和时间我都要一直告下去。”

  女乘客亲戚劝她,上诉同样需要证据,女乘客的律师也建议,坚持上诉也许会因此浪费她很多精力和财力,但结果可能并不如意。面对各方的劝说,该女乘客表示:“如果我就这样算了,那以后不管哪个女的遇到这种情况是不是都只能忍气吞声,就因为我们证据不足。”她还说,自己可能会因为这样的决定而受人非议,但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同时也给其他女性同胞提个醒,她表示并不后悔。

  出租车公司:商议后再决定是否起诉女乘客

  而事件的另一方,该出租车司机所属公司方面会如何看待这个处理结果呢?记者联系到了案件中出租车所属的泸州工联出租车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女乘客方以后会不会上诉以后再行处理。

  “双方说法都不一样,可能我们认为是司机的服务质量问题,但这位乘客并不这样觉得。”对于公司是否会起诉女乘客损害公司形象这一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将根据这名司机自己的意愿,以及权衡此次事件对公司形象损失的程度再行定夺。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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