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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院:419名失信人员被限制高消费与出境

2014年08月04日 21: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西宁8月4日电 (罗云鹏 李积文)4日,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今年已有419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被限制高消费与出境。

  据了解,上半年,青海省全省法院系统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时,对首批符合条件的350余名自然人(法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并报最高法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申仲元介绍,7月初,青海法院系统又甄别出69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此外,青海法院网等网站设立专题网页,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营造良好执行环境。

  “目前社会信用体制建设相对滞后,因此,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构建全覆盖、资源共享、内外联动的执行诚信体系至关重要。”申仲元说。“我们还制定了《关于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和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的实施细则》,对失信人范围开展了进一步的明确。”

  该实施细则表明,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凡是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且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者低保对象的以及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申仲元介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通报,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并在征信机构的征信系统中记录。

  此外,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采取限制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不得到高档餐厅和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不得购买高档住房、不得使用高级轿车、各项消费不得显著超过社会平均消费水平。

  申仲元还介绍,对负有协助义务的有关单位,作出限制高消费令的执行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限制高消费令,协助单位仍允许被执行人高消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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