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八旬老人无人赡养 两次被子女丢弃在法院

2014年08月05日 09:09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参与互动(0)

  最近,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家庭纠纷,法官说挺糟心的,拿出来说说。

  这起家庭纠纷引发了两个案子,一个是赡养案件,还有一个是腾屋纠纷。

  起诉赡养案件的老人姓夏,85岁,有3个女儿。

  老人所在的村土地被征用时,老人曾签过一份协议,约定土地征用的补偿款,交给小女儿保管和使用,也由小女儿养老送终。此后,他和老伴一直住在小女儿家中。

  后来,因为老伴生病住院,两个老人无钱医治,不得已将3个女儿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女儿们承担赡养费用。

  但案件尚在审理中,夏某的老伴就因病去世了。案子还没有判决,今年7月,小女儿的儿子俞某又将夏某告上了法庭。

  俞某起诉的理由是,母亲名下的房子已经过户到他名下,如果外公要继续住下去,要支付每月5000元的使用费,否则他就得从房子里搬出去。

  俞某起诉后,7月中旬,小女儿带着夏某来法院拿传票,趁老人签收诉讼材料之际,她居然撒手一走了之。

  法官说,“当时,我看到老人两眼无神,佝偻着背,一身邋遢,呆坐在法院角落的凳子上,跟人交谈都已经很吃力了。”

  “我问他,是否知道小女儿去哪时,他只是摇头;问他3个女儿对他如何时,他冷淡地说‘一般’;问他对案子处理有什么想法时,他泪花闪烁,说一切随女儿;问他是否想去敬老院时,他哽咽地说没钱。”

  主审法官给老人的小女儿打电话,对方称,要么叫村里的村主任或书记去接他,要么由法院送他回家,她是不会管的。

  法官听着也生气了,告诉她,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的不仅没尽到义务,还将老人置于法院不管,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涉嫌遗弃罪,追究刑事责任。

  压力之下,小女儿终于来法院将夏某带回了家。

  让法官万万没想到的是,7月底腾屋案件开庭,在法庭为老人联系代理人期间,外孙俞某又把老人一个人丢在法庭走了。

  虽然后来在法官的施压下,小女儿再次把老人接了回去,但夏某的未来还是让法官很担忧。

  法官说,不管这个家庭曾有过怎样的矛盾,但一再遗弃高龄父母,总是不对的。

  目前,赡养案件和腾屋案件都还在处理中,法官表示,会尽可能地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胡珊 象法)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