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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体验式执法查远光灯惹争议 交警:司机可拒绝

2014年08月06日 15:3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深圳交警现场惩罚违规开大灯司机

  近日,一条交警查处乱用远光灯的微博在网络热传。该微博图片显示,一名执法交警,让夜间乱开远光灯的驾驶员坐在小板凳上,眼睛直视远光灯,体验不当使用远光灯带来的危害。没想到,4日晚,深圳交警在严查乱用远光灯时,将此“体验式执法”也运用其中,虽然没有具体执行5分钟的时间,但仍引发了社会各界热议。深圳交警的“体验式执法”是否合法?对视远光灯5分钟是否“以暴制暴”?

  并未照足5分钟

  “今晚,严查乱开远光灯违法。@深圳交警 将对违法司机进行现场教育,体验乱开远光灯的危害。还有不会正确使用灯光的么?!”4日17时25分,深圳交警新浪官方微博上发布上述消息,并配以图片,一名男子坐在板凳上,在他的前方,有一辆警车开着远光灯。

  4日晚,深圳交警在红荔路与彩田路交会处严查乱开远光灯情况。对于乱用远光灯的车主,被执勤交警拦下,感受自己车辆远光灯照射带来的炫光,现场体验乱开远光灯带来的危害。当晚交警严查乱用远光灯违法61宗,并对违法司机全部进行现场体验教育。交警表示,通过体验式执法,严格把握教育处罚相结合原则。让违法者现场感受自己车辆远光灯的危害,不是强制处罚,也没有限定时间,交警部门对于体验环节采取不强制政策,也不会像网友所传“交警蜀黍查到乱用远光灯的,就让他看5分钟”的处罚。

  当晚8时03分,交警拦截了第一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车,先请车主罗小姐指出车上远光灯的开启位置,随后和其一起蹲在距离车辆约4米的地方看了一下灯光。“你看是不是感觉特别耀眼?”罗小姐表示,自己刚才是从一条小路开过来,忘记关掉远光灯。“今天一时不小心,以后会特别注意的。”对于这种执法方式是否合理,罗小姐并没有评价。记者在现场半小时内发现,查处的司机都配合交警执法,也都看了自己的远光灯,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了歉意,执法方式鲜有人评说。

  一年查处过万宗

  据了解,这是深圳交警首次采用“体验式执法”,对于夜间乱开远光的车主进行“两看两考一处罚”的严查,两看:让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自己车及其他车远光灯照射,感受危害;两考:民警现场考司机何为远光灯?如何正确用?并讲解;处罚:罚款300元记1分。

  交警部门表示,远光灯会车可导致驾驶人瞬间盲视,存在视线盲区,对于被照射驾驶人产生极大安全隐患。而面对远光灯,驾驶人对于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产生误判,容易发生误操作,此外,后方车辆使用远光灯,也会影响前车后视镜,驾驶人很难判断后方交通情况。

  据深圳市交警局统计数据显示,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深圳交警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074宗。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表示,“据统计,夜间的交通事故,三成以上是因为远光灯使用不当而造成的。”

  热议

  有人称干得漂亮 有人担忧不人道

  深圳交警此次“体验式执法”的处罚措施,在网络上引起巨大争议。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认为这一招确实很有杀伤力,“干得漂亮”,甚至有网友调侃:“5分钟怎么够,至少半小时”。截至5日晚7时30分,这条微博被转发766次,评论553条,获得959个赞。该微博经过人民日报官微复制发出后,被转发6266次,获得广泛传播。记者查看微博评论发现,对于深圳交警此举,有支持有反对,各方说法不一。

  李先生是有8年驾龄的老司机,他表示这种做法很好,只有亲身感受了不舒服的感觉,以后开车才不会这么做。不过也有一名司机提出了担忧:“这不人道太伤眼睛,直接把驾驶证吊销不就完了吗?这是人身伤害啊。”

  虽然不少网友对此“体验式执法”竖起大拇指点赞,但也有不少网友不赞同。网友“@Y伊弩”表示:“我不支持这种惩罚,因为人的眼睛一直盯着远光灯观看是会出问题,所以请换种惩罚吧。”有网友直接问及法律适用问题,网友“@文超vvv”说:“我只想知道交警这样做有哪些法律条文支持?”

  深圳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称:“此次网民关注非常高,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契机。”

  态度

  创新须合理合法 把握分寸最重要

  按照规定,违规使用远光灯将会罚款300元记1分,深圳交警的“现场体验式执法”有无相关法律依据呢?律师指出,深圳交警的做法属于创新举措,从惩戒角度来说值得倡导,但是法律中没有体验式处罚的规定,具有一定争议,交警在执法中应该把握分寸。

  交警:车主可以拒绝

  深圳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介绍,从法律依据上来说,在道路交通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中,都有一个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此次深圳交警采取“体验式执法”,让更多的车主对灯光使用不当带来的危害有一个认识。“对于看远光灯5分钟,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没有强硬要求,只为达到现场熟悉、掌握使用远光灯的目的就可以,时间多少不重要,也可能是几十秒,只是用这样一个形式,来加强认识。没有强制性,车主可以拒绝,所以不存在以暴制暴情况。”

  律师:切莫执法过度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郭朝辉律师称,从法律角度看深圳交警的此次“体验式执法”有其合理性与合法性。不过郭朝辉认为,“体验式执法”虽然合理合法,但也需要注意,不要执法过度,防止个别执法者滥用公权力。“该‘体验式执法’的前提是非强制性的,市民可以拒绝参与。” 他建议,交警执法时最好要有书面告知书,征得驾驶员同意,让市民自愿参与,以教育为主。

  人大代表:有益值得提倡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认为,深圳交警的“体验式执法”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又迈进了一步。“通过一边体验一边教育,体验是一种手段,让更多的人守法。对于远光灯的危害,大部分人都知道,但是就不遵守。这种体验式执法,能够在执法中得到更多的普法,也是一种积极有益的尝试,能够起到处罚一部分教育更多的人的作用,值得提倡。”记者 石华 实习生 何强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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