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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领导干部将建法治档案 年终要述法

2014年08月13日 09:1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将于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地方法治的先行先试,也在各地积极展开。今年伊始即发布依法治省纲要的四川,正在以其密集的法治建设行动,在其中崭露头角,成为先行者。

  在近日由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联合主办的全国媒体“法治四川行”大型集中采访活动中, 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依法治省办主任杨天宗透露,领导干部年终将不仅要述职、述廉,还要述“法”。四川正探索在各级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成员,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公职人员法治档案。

  不能玩虚的必须来实的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认为,“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当于是列出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而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所说的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实际意味着领导方式的改变。”

  四川法治建设的高潮,也由党委对自我领导方式革新开始。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省委书记王东明表明确建设法治四川的决心,“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

  “不能玩虚的,必须来实的。”王东明强调。

  迄今,已经有3个市(州)的领导小组负责人被专门约谈,其中一个市还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座谈会上作了整改情况说明。

  在刚刚过去的7月中上旬,四川完成了依法治省工作上半年情况的交叉督察。“四次大督查,全域全覆盖,工作不力的市(州)和部门领导小组负责人被约谈,督促限期整改。”杨天宗说。

  接下来,四川21个市(州)还将进行相互交叉检查。

  此外,四川省委成立了“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起草领导小组”,已形成初稿,共设依法行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监督问责、组织保障8个部分,85项指标,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

  凡是外省取消的都取消

  在党委领导下,政府也着力于“自缚手脚”。

  去年,新一届四川省政府履新后即向自己“开刀”,出台了专门用来管自己的《四川省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称“依法行政十条规定”。力促它出台的,便是省长魏宏。

  令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渝田印象深刻的是,“去年正月初五,魏省长就把我们喊过去,讨论他亲手拟写的这个规定的草稿。这给我们的感觉是‘要他依法行政’变成了‘他要依法行政’。在魏宏主持下,一系列规范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动态调整的规定,如《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等,先后密集出台。为规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又颁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政府对于自身权力的规范,不仅停留于纸面上的各项规定。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省、市、县三级政府所有行政权力全部录入行政职权目录。据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晋川介绍,去年以来,四川省政府先后三批取消省本级279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74项,是全国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

  达到“最少”的目标,是有刚性措施的。张渝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四川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确立的11项原则中,其中一条便是“凡是外省取消下放的,我们都取消下放”。

  而且,清理方式也与过去呈现出极大的不同。先由法制办提出清理意见,再和省委编办、省审改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等单位组成会审小组,与有关审批项目的实施部门交换意见,还有专家参与。实施部门不同意取消下放的,要对三个问题作出明确回答:保留审批项目有什么新的理由、不审批可能产生什么风险、为什么无法采用事后监管等方式替代审批。

  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杜绝了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保留行政审批的可能。

  此外,四川减少、停收(免收)国家及四川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86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9亿元。

  领导学法群众更有信心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四川已蔚然成风。各级党政及相关部门普遍建立了常委会、常务会、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制度。

  “去年从2月份第一次学法开始,到年底学了24次。今年已经学习了17次。讲法内容既涉及宪法、行政法规及与各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也涉及一些民事法律。”张渝田表示,通过会前学法,省级政府官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了,也带动了市县级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学习法律的积极性。“现在对法治的制度之治都了解,但对于法治的理念之治还没有认识清楚。”这就使得领导学法的意义更加深刻。此外,会前学法通过政府网络和微博向社会公布后,“老百姓对我们依法行政更有信心。”

  领导干部学法之风,在未来只会加强而不会减弱。因为法律已经成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命的硬性标准。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明确强调,选举和任命国家工作人员时,要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作为重要条件,把是否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作为必要条件。依法治省工作已被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年度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

  四川省委组织部结合贯彻新颁布的干部选任条例,启动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工作经验的成员”程序,建立党员干部和司法公职人员法治档案。

  四川省纪委将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巡视监督内容。(记者 张维 马利民)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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