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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抱陌生女跳水库致其溺亡 赔数百万获缓刑

2014年08月13日 09:4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做房地产生意的澳门人何某在水库戏水时看见一名女子站在浮台边,便想开个玩笑,抱着女子一起跳入水中,不料这名女子不会游泳而溺亡。近日,增城市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宣判后,何某未上诉。

  何某在佛山做房地产生意,是佛山市政协委员。事故发生后,何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在支付了500万澳门元(折合人民币385万元左右)后,获得了被害人父母的谅解。(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刘川、马欢)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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