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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坚持婚后管钱致六旬未婚妻悔婚 老汉追讨彩礼费

2014年08月13日 13:42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七旬老汉因争夺婚后“财政大权”与六旬未婚妻闹翻了脸,向其索要自己支付的三千元彩礼费遭拒,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近日,北京通州法院受理此案,经法院联系,被告老太表示让男方管钱结婚没戏,“同居期间我家务全包,这钱就当保姆费了!”

  七十五岁李老汉与年近六十岁的张老太通过婚介所介绍认识,李老汉为北京当地人,已离婚多年,无儿无女。张老太老家湖南,在北京当保姆多年。通过婚介认识后,起初二人并未确定关系。半年后,张老太电话联系李老汉希望能帮她介绍一份保姆的工作,一来二熟,李老汉感觉张老太体贴入微,张来太也觉得李老汉人还不错,于是二人确定了关系,生活在了一起。一段时间后,二人觉得了解的差不多了,打算登记结婚。结婚前,李老汉对张老太说自己一个月退休工资三千元左右,在北京生活成本高,如果二人结婚生活在一起三千元只能维持二人的基本生活开支,没有节余,既然双方要结婚,张老太也应将自己的退休工资一千多元交给李老汉保管,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当时张老太虽不乐意,但也并未反对。她对李老汉讲在她的老家有一个习俗,女儿出嫁前要给父母“养育钱”,以示孝顺。既然二人要结婚,她要回湖南老家一趟,并要给自己的父母四千元“养育钱”。由于李老汉手头现金不多,给了张老太三千元,张老太给他打了一张收条,内容是李老汉给了张老太父母三千元,如二人结不了婚,三千元退还。李老汉替张老太买了回家的车票及礼物,张老太回了湖南老家。

  后李老汉多次电话联系张老太要求其回北京二人结婚,张老太说不同意将自己的工资卡交给李老汉保管,自己要掌管家里的经济收支,否则二人没法结婚。为此,二人在电话里闹的不欢而散。李老汉讲既然张老太不将工资卡交给他保管,二人没法结婚,要求张老太退还三千元,张老太不同意并拒接电话。在多次商谈未果的情况下,李老汉将张老太起诉至法院,要求张老太返还三千元。

  法院电话联系上了张老太,张老太在电话中将事情的前前后后陈述了一遍,并表示自己不会将工资卡交给李老汉保管的,也不会退还三千元。对于为何不退还三千元,张老太非常气氛地说自从二人生活在一起,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都是她一人承担,李老汉不仅不干活还要控制自己的工资卡,而且别人家雇一保姆一个月还要支付好几千元呢,自己为何要白白地替李老汉干了那么多活,这三千元算是保姆费。电话中,张老太表示自己不会再回北京,三千元也不可能退还给李老汉。

  本案正在审理中。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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