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孕妇因产检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辞退 获赔偿

2014年08月14日 10:0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李某产检及随后根据医生建议而请假的申请都被公司拒绝,后公司还以连续旷工为由将其辞退。李某向公司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据介绍,李某原是一家商务有限公司的部门主管。2012年1月,李某怀孕后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制定了产检计划与休假安排。2012年10月9日,李某欲去医院进行体检,向公司请假,公司领导未批准。李某顾及胎儿健康,仍坚持去医院产检。因李某孕期身体状况不稳定,需要静养,医院的主治医生为她开具了诊断证明书,建议休息两周。李某打电话告诉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其身体情况,王某仍然不准李某病假。李某遂以快递单的形式向公司邮寄了诊断证明,但公司拒绝签收。2012年10月14日公司以李某连续旷工达三天以上、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

  承办法官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认为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李某因孕期身体状况不稳定,遵照医嘱休息,且已将诊断证明书以快递单的形式告知但遭到公司拒绝签收,责任不在于李某。另外因李某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期间并非无故旷工,所以,以此认定李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有欠妥当,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理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