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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巨腐”现象频发 专家建议动员社会组织监督

2014年08月14日 16:16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治理村官腐败要把农村地方精英组织动员起来,比如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仝志辉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上述观点。

  近日,北京市纪委对农村基层“小官巨腐”展开专项整治。此前,中央第二巡视组指出,北京市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因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以及征地补偿衍生出多位“千万级村官”。

  仝志辉指出,“小官巨腐”主要发生在四个领域,多与土地相关。

  一是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二是村委会在集体土地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跟开发商搞猫腻,非法开发利用土地。三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弄虚作假。四是在农村低保户确认、救灾救济等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吃拿卡要、虚报截留。

  仝志辉表示,目前抑制“小官巨腐”的方式有推动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经济民主管理。这些民主参与和监督的制度往往存在形式化的问题,比如说村委会民主选举走形式。

  应给村民创造敢于监督的环境。仝志辉建议,动员和组织农村地方精英,通过协商来解决土地问题。

  比如村民的土地被干部私自转让、出售时,可以将村庄以外的地方精英发动起来,通过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这些土地争议。同时,还可以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本地企业家、出外做干部的、在外边城里退休的各界人士组成。

  “可以把他们组织起来回乡参与一些公共设施建设。”仝志辉说,这样一来,腐败在地方精英共同造福乡里、以乡民利益为重的环境下将无处安身。

  仝志辉说,我国对社会组织的认识已经进入新阶段,包括有些服务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注册,这说明了我国越来越重视社会组织的建设。如果由一些有建设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理念的人士,来从事这些社会组织活动,应该得到党和政府的支持。(记者 梅双)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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