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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与他人闹纠纷遭人扔斧 乘客被击中致四级伤残

2014年08月17日 09:0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的哥与他人闹纠纷,两把斧头向车里砸来,不料受伤的是无辜乘客。近日,法院判决认定司机、出租车承包者、运输公司皆有连带赔偿责任。

  2012年8月13日凌晨,颜飚搭乘出租车外出。当出租车行至半路,司机与两名男子发生争执,对方气急之下找来两把斧头往车上砸,然而却有一把斧头砸到了颜飚头部,两名男子见状逃跑。经鉴定,颜飚为四级伤残。

  2013年4月,颜飚向法院请求出租车司机林图和出租车所属运输公司赔偿。运输公司则申请追加出租车承包者邢濠案和车险公司为第三人,邢濠案追加另一位合伙承包者符管。

  庭审期间,运输公司辩称,公司与邢濠案和符管之间为承包关系,车辆营运收益都归承包者二人所有,且出租合同中明确应当由承包者承担因承包该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因此邢濠案和符管应全部承担颜飚的赔偿责任。

  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综合案情,作出了如上判决。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乘客搭乘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和乘客便形成了运输服务合同,承运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若在运输过程中,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乘客权利受损,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承运人没有过错,有权利向第三人追讨赔偿。本案中,开车司机、出租车承包者与运输公司均属于承运人,因此应对颜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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