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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定法院清理全部涉党政机关欠债执行案件

2014年08月18日 10:24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老百姓和企业欠债有能力偿还却赖着不还,会被当成“老赖”由法院向社会曝光并受到多种限制;可遇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欠债不还,这令法院更头疼的公家“老赖”该如何对付?记者17日获悉,永定县的做法是由当地政法委牵头协调,采取综治一票否决等手段破解涉党政机关执行难问题。截至上半年,当地法院已将清理出的12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化解,涉案标的225万余元,化解率100%,标的到位率100%,其中已有9件以执结或执行和解方式结案,执行标的190余万元,且已全到位。

  去年8月,永定县法院经调查摸底,整理出12件涉党政机关案件,涉案标的225万余元,其中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4件、公务消费1件、用电合同纠纷4件、借款合同纠纷2件、承包合同1件,被执行人均涉及乡镇一级政府,且这些案件具有数额大、时间久、涉案乡镇财政困难等特点,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为使这些“老大难”案件早日执结,永定县法院多次向县政法委汇报清案的进展情况,永定县政法委通过召开采取协调会、对有能力偿还却不还的乡镇综治考核一票否决等措施,帮助法院排除阻力、干扰。

  去年10月10日,县政法委还牵头召集法院、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相关政法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协商如何筹集资金归还申请人。经交涉协商,现场就有2件案件执行人同意还款、4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人林某春与被执行人某乡镇建筑工程款纠纷一案历经10多年,申请执行标的的工程款40多万元及利息,该案虽经多次执行但因被执行人镇政府领导存在严重的“新官不理旧账”思想,一直未果,造成林某春多次上访。在永定县政法委的支持、协调下,永定县法院冻结、扣划了该镇政府在银行账户上的存款48万元,将该执行标的款支付给申请人,促使该执行积案得以化解。

  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永定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区别对待。例如申请人永定县电力公司与4个乡镇政府用电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至今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该院尽力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督促被执行乡镇按协议全面履行义务,同样也达到良好的效果。(记者 张杰 通讯员 马斌 陈志龙)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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