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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打黑”新政双管齐下 重罚“黑车”33人

2014年08月21日 15:2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月起实施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明确,从事非法客运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被查处后,要面临行政罚款的处罚,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暂扣三至六个月。截至8月14日,全市已有33名违法当事人到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接受处罚,公安交警部门随后对该33名违法当事人实施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

  缴完罚款扣驾照

  据介绍,目前针对非法客运违法当事人的处罚措施是“行政”+“行政”或者“行政”+“刑事”双重处罚。违法当事人先要在指定时间内,到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案件处理窗口接受行政罚款的处罚,并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再凭借交通执法部门出具的已接受行政罚款处罚文书,到其所属区县交警部门接受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最后,才能凭着交警部门暂扣文书,到交通执法部门领取“放车单”,到指定停车场取回车辆。且此时的违法当事人驾驶证被暂扣,他还要想办法请人或者叫拖车取回车辆。更严厉的处罚加上更繁琐的流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让违法当事人“长长记性”,不要再从事非法客运。

  违法行为被记录

  根据规定,如果从事非法客运再次被查获,执法部门不仅要加重行政罚款的处罚额度,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证还将被暂扣6个月。

  为此,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市交警总队均对各自案件处罚系统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非法客运专项统计数据库,凡是涉及非法客运类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案件细节、处罚情况等均将被记录在案。如果违法当事人第一次开“黑车”在浦东被查,即使他换个地方开“黑车”,跑去金山、松江等不同区县,执法人员还是能立即从数据库中调取其有无从事非法客运的记录,并相应地增强处罚力度。

  据了解,“打黑”新规实施两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和交通执法部门共计开展各类全市性或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170余次,公安部门共计查获“五类车”各类交通违法案件12565件,移送交通执法部门涉嫌非法客运“五类车”案件82起。交通执法部门共计查获非法客运四轮机动车361辆,查获克隆出租车41辆。目前,尚无违法当事人从事非法客运第2次被查,执法部门高压的整治态势和高效的执法手段已提升了“打黑”执法的威慑力。(记者 张欣平 通讯员 陈晓晨)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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