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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谈陆俊减刑案:检察机关全程监督保障公正

2014年08月26日 1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26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厅厅长袁其国今日指出,陆俊减刑案是检察机关同步监督的一个典型案例,检察机关从监狱提请减刑一直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进行全程监督,对有效保障减刑、假释的公平、公正非常重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

  袁其国表示,监外执行罪犯的脱管漏管问题,也是我们专项审查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这次专项活动,我们已经摸清了脱管问题,同时我们也建议收监了一批罪犯。下一步,我们还将采取以下几点对策,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一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掌握监外罪犯的社区矫正情况,认真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是推动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数据共享。四是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

  袁其国以陆俊案为例指出,陆俊是一个名人,给他减刑的时候,正好巴西世界杯。关于陆俊等人减刑案开庭,我们认为,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有助于推动刑罚变更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陆俊减刑案是检察机关同步监督的一个典型案例,检察机关从监狱提请减刑一直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进行全程监督,对有效保障减刑、假释的公平、公正非常重要。

  袁其国表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突出重点、严格监督,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对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依法派员出席法庭并发表检察意见,增强了监督实效,确保了刑罚变更执行的合法、公正。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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