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一国企老总私设公司非法转移国有资产2.84亿

2014年08月26日 15:3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张新华背后站着几多“大贪小贪”

羊城晚报记者 黄巍俊 摄

  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系列案进入审判季节。继该公司原经理张新华涉嫌贪污2.84多亿元,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后,昨日,张新华的下属——时任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的罗汉钟,涉嫌贪污341万元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主动投案

  罗汉钟今年64岁,原是广州市白云双燕实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经理、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

  据检方指控,白云公司于1985年6月成立,系全民所有制公司,2003年5月,时任白云公司下属广州市白云双燕实业公司党支部书记的罗汉钟与白云公司经理张新华等人经密谋,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成立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公司),分别由张新华和罗汉钟等人持有股份。

  之后,经张新华提议,罗汉钟等人参与决议,以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属的多处房产和债权非法转移至广田公司名下。

  2006年3月,张新华、罗汉钟等人经商议后,又私下成立了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雨田公司),并为掩人耳目而引入白云公司中层干部入股。在2006年4月,新雨田公司仅以人民币45万元收购了广田公司的全部股份。

  经审计,张新华及罗汉钟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将共计价值人民币2.84亿余元的国有资产转移至其实际控制的新雨田公司。其中,罗汉钟持有新雨田公司1.2%的股份,价值人民币341.45万余元。2014年1月3日,罗汉钟主动到广州市检察院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

  是否“密谋”?

  检方起诉认为,应以贪污罪追究罗汉钟的刑事责任。同时罗汉钟具有自首情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这些情节都可以从轻发落。

  对于指控,罗汉钟表示基本没有意见。但对于“密谋”等用词,他认为不符合实际情况。他说,自己当时是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并没有参加白云公司董事会的资格,对转移资产等贪污事项并不清楚。记者董柳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