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广场挖20余万元名贵树木充实自家苗圃获罪
中新网徐州8月26日电(李东艳 王妍)男子李某看到路边广场上的园林景观树木便想占为己有,2013年10月至11月间,在王某、仲某、徐某等人的帮助下,先后多次将多棵景观树挖走,栽在自家的苗圃中。8月26日上午,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四被告提起公诉,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据相关机构鉴定,李某等四人偷盗的景观树共计价值人民币21.9万元。
据公诉机关审查查明,2013年10月至11月间,在徐州市彭园西门对面东坡广场、徐州市三环南路与姚庄路交叉口加油站旁广场等多处公园、广场内,被告人李某、王某、仲某、徐某先后多次交叉结伙,使用铁锨、洋镐等工具铲挖树木,秘密窃取公园、广场的红花继木、紫薇树等多种园林景观树。经鉴定,被盗树木共计价值人民币21.9万元。
在庭审现场,李某辩称,自己有几次开车从徐州市区经过时,看到广场上的景观树木,便想着占为己有。后来,他开车拉着王某等人出来干建筑活回家途中,便顺手挖了景观树,在王某等人的帮助下搬到车上拉走。李某说,就是把这些景观树栽在自家苗圃中,没有打算卖掉,也不存在报酬问题。
8月26日上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后宣布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