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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拆迁后分得4套房 三兄弟争遗产闹上法庭

2014年08月28日 09:5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杜老夫妇二人的宅基地房产拆迁后,分得4套楼房及150万元拆迁款。二人去世后,他们的3个儿子为争财产闹上了法庭。昨天上午,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开庭,并未当庭宣判。

  据排行老二的杜先生诉称,1982年,父母与其三兄弟共同签署了分家契约,其中明确约定“西院宅基及房屋归次子所有”。后全家依据协议履行,并未有过争议。

  2005年1月,作为次子的杜先生对属于自己的西院宅基地进行了全部翻建,费用及施工材料全部由他承担。2011年10月,该村开始对房屋进行腾退。到了2012年,母亲委托他全权负责处理腾退事宜。为了让母亲安度晚年,保证其拥有住房,履行分家契约中让老人住到老的承诺,所以腾退协议仍以母亲的名义签署。2013年9月,他在领取安置房钥匙时,被村委会拒绝发放,理由是哥哥和弟弟因母亲去世对该房屋提出争议。

  杜先生于是起诉至法院,认为西院房屋腾退利益即4套安置房理应归自己所有。而一审时,杜先生的哥哥和弟弟明确表示不认可原告所说的分家契约,也不同意分割4套安置房,两人提出都曾对宅基地进行过修缮。

  一审时,法院判决4套安置房归原告杜家老二所有,两人不服,提出上诉。

  昨日开庭时,杜家三兄弟一度言辞激烈。老大和老三要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否认曾签署过分家协议,而老二在一审时仅提供了复写本。且一审法院鉴定后,鉴定机关因提供的材料时间相隔较长,以样本质量、数量均不满足鉴定条件为由,将该鉴定退回,但法院未予采信。(记者 孔德婧)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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