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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活动经费”必须见光 避免成贪腐借口

2014年08月28日 10:11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单位或部门的活动经费,出发点是为了推进工作或者项目的开展。但前几年渐渐被异化,成为跑项目、拉关系、走后门而大手笔支出的代名词。

  近日,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额尔敦仓一审被判无期。2007年至2011年期间,额尔敦仓利用其担任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活动经费”和看望领导为名,侵吞公款人民币350万元。“活动经费”成了他贪腐的“完美”借口。

  活动经费一般都是以对某项目重视为幌子而申请支出,大多数人也心领神会。潇洒地花着公家的钱,却为自己升迁提拔疏通关系或者谋取利益。活动经费成了一些贪腐分子的私人“小金库”,这个“无底洞”不堵住,势必发展成为一个顽固的毒瘤,不仅玷污干部队伍的作风,容易引发权钱交易,而且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公平公正。

  从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可见,活动经费这个“筐”缺乏监督,管理不到位,滋生了太多灰色地带。根除“活动经费”的恶劣影响,必须让其见见光。每一分钱怎么花、花到哪里去,都要明明白白,接受公众的监督。同时,要加大对公款支出的监督,严格落实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深化审计追责力度,真正扎紧制度的篱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领导干部不敢、不能伸出贪腐之手,避免活动经费的“黑色”支出。

  另一方面,要真正消除“活动经费”这一名目,需营造起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事事按照规章来办,人人循着规矩办事,不能让“走后门”、“拉关系”的行为得逞。有了透明、公开、公正的机制体制,挖空心思动歪脑筋的人没了市场,也就没有所谓的“活动”空间了。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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