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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问责板子高高举起 更要重重落下

2014年08月28日 10:16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核心提示:

  近年来,一轮又一轮的问责风暴,使“有权必有责,有错必问责”渐成共识。然而,“泡沫式问责”、“保护性问责”、“休假式问责”等不正常现象也时有出现,尤其是一些“问题官员”相继悄然复出,使问责本身的公信力,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质疑。那么,问责乱象因何产生?怎样问责才能动真格?

  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从副省级连降7级到科员,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由副省级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新疆阿克苏地委原委员、常务副专员蒙志鹏由副厅级降为主任科员……

  对于官员来说,连降数级,有些类似从大腕级主角沦为跑龙套的路人甲,境况之别,犹如天壤,几乎意味着起复机会的断绝、政治生命的结束。而“断崖式降级”这一行政问责的新名词,也随着这些官员的纷纷“跳水”,成为街谈巷议的高频话题。

  但是,这种高关注度的背后,也反映出了人们对当前行政问责存在的走过场、不规范等现象的深深忧虑。

  彻查:陈年老账不放过

  在左邻右舍眼中,奉化市萧王庙街道居民汪某、袁某,可以说是一对超有“能量”的夫妇。他们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宅基地批文,然后又变着法子建起8幢别墅,在当地风光一时。

  但是,10年后的今天,汪某夫妇再也风光不起来了。经群众举报,奉化市相关部门专门成立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汪某夫妇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翻建别墅,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如今,汪某夫妇总面积约1350平方米的8幢违法建筑,将被拆除。

  不过,吃下自己种的苦果,不仅有汪某夫妇,还有当年那些不负责任的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一些村干部责任心缺失,参与协助当事人骗取建房批文。日前,当年经手此事且存在失职行为的国土、城管、街道城建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等8人,均受到相应的处理。

  10年前的老账也不放过,如此“连根拔”的问责力度,是人们过去难以想象的,也在奉化当地引起强烈的反响。而这一切,缘于年初奉化在我省率先成立的行政执法问责中心。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检察院等部门配合的行政执法问责中心,对当地30多个主要的执法部门、上千名执法人员中,少数干部“懒政”、一些领域监管缺失、个别执法人员以权谋私等行为,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确保问责及时、到位,督促执法部门规范履职。

  仅半年来,奉化已有43人次因环保监管、国土审批等问题被问责,其中正局级4人、副局级9人;16人被党纪政纪处分,4人被司法处理。

  去年底,有群众举报奉化曙光氧化厂、东郊铝氧化厂存在偷排污水问题,但环保部门个别执法人员非但不严格执法,还收受企业好处。奉化市行政执法问责中心及时介入,4名执法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多名领导干部受到纪律处分。

  “除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等显性违法行为,我们还将滥用自由裁量权等9项不易被群众察觉的行政执法乱作为,也量化成问责条款,使权力与责任一清二楚,并实行网上实时全程监控和预警提示,不留空白。”问责中心负责人介绍说。除日常加强对干部履职监督检查外,奉化还开通举报电话,对群众关注的重大问责案件,实行公开答复,接受群众监督。

  忧虑:乱象丛生遭诟病

  始于11年前SARS(非典型肺炎)期间的问责风暴,这些年来一直是官场常见的旋风,几乎每次有社会影响力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等背后,都有引咎辞职的官员身影,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但是,在一轮又一轮的问责风暴,使“有权必有责,有错必问责”渐成社会共识的同时,问责本身的乱象,也层出不穷。

  河南洛阳在推行行政问责过程中,就曾出现尴尬一幕:两名作为领导干部被问责免职的“环卫队长”,其真实身份竟是普普通通的环卫工人。最后,洛阳市对在问责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效能告诫。

  有的采取拖延战术,给问题逐步降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问责,问是问了,无非是蜻蜓点水、不痛不痒的那一类,至多是把话说得重一点,把样子做得像一点,让责任人积极配合一点;有的只要有人能站出来,背起黑锅,有时甚至不择手段弄个替罪羊,一次问责就可以大功告成、交差复命;有的把问责搞成不正常的整人,威胁恐吓,敲诈勒索,不问出点事来不罢休……

  对当前存在的这些问责乱象,有网友概括为10种“问责病”:一是不及时问责;二是不痛快问责;三是象征性问责;四是点到为止式问责;五是避重就轻式问责;六是找替罪羊式问责;七是双重标准式问责;八是关门问责;九是假问责;十是乱问责。

  不过,引起非议最多的,恐怕还要数被免职官员的复出。有机构梳理2008年以来引起舆论关注的52起官员免职案例后发现,在被免职的85名官员中,已有29人悄然复出,“复出率”达34%。如果考虑到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免不再复出的“惯例”,则“复出率”高达50%。

  纵观近年来官员复出的案例,多遵循“出事——免职——冷却——悄然复出——舆论质疑——回应合规——不了了之”的套路。如“三鹿毒奶粉”事件、“4·28”胶济铁路特大交通事故、“11·15”上海胶州路大火等事件的涉事官员都相继复出,再一次走上领导岗位,有的是一年后“规律起复”,有的则是仅相隔几个月的“闪电起复”。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的山西省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在被撤两个月后即就任忻州市环保局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书记、副局长。这种官员复出乱象,频遭民众诟病,很多人甚至将免职调侃为“泡沫式问责”、“保护性问责”、“休假式问责”,质疑问责制度本身的公信力。

  期待:一问到底动真格

  当问责成了讨价还价的“游戏”,最后的结果,只会是对官员无法形成威慑力,纵容了权力滥用的侥幸心理,更对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

  “我们的问责机制比较温柔”,北京大学教授王锡锌认为,“很多当事官员所承担的往往是一些最低责任形式,比如诫勉谈话、责令道歉、引咎辞职等,没有与相应的行政责任、纪律责任甚至法律责任衔接起来,这样反而容易使问责的机制演变成保护官员的机制。”

  专家分析认为,造成问责乱象的原因还有:问责主体缺位,目前大多还是一种内部上下级的同体问责,未免不得力。问责工作尚未制度化、规范化,内容不具体、程序不严谨,平时当问不问,出问题被曝光后才问责;对执行不当的追责较严,而对做出不当决策和用人失察的基本不问责。有效问责的氛围未形成,一些地方报喜不报忧,对负面信息总是以“维护稳定和形象”等借口欺上瞒下,甚至不惜动用大量财政经费堵漏洞、粉饰太平,公众缺乏知情权,更无参与权。

  那么,如何让问责风暴走出“风过水无痕”式的运动化怪圈?有专家认为,问责制还应赋予民众参与权,而不应仅仅是上级官员。问责主体的多元化是必经之路,除了政府自身,还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社会公众等,使公职人员一旦有渎职行为,就被置于“人人喊打”的问责之中。问责也应是全方位的,只有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都实行问责,才能收到实效,这需要完善问责体系,解决“由谁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问题。同时,应该尽快建立完善官员复出机制,加强对被免职官员的跟踪考核,使官员复出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给群众一个交代,还干部一个明白。

  问责制度能否落实到位,还必须管好问责的人。对此,我省各地已有不少有益的探索。

  “市纪委也被通报批评了!”最近,很多诸暨市民见证了这件稀奇事:因对违反“三资”管理案件查处不力,诸暨对市纪委等3家职能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7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责任追究。

  “如今,诸暨的问责力度空前之大。一名干部一旦被效能问责,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只能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3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而被行政问责的,后果则更严重。”诸暨市纪委负责人直言,正人先正己,对纪检干部的要求必须更高。目前,该市已下发涉及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问责通报6件,1名乡镇纪委委员被撤职,两名乡镇纪委副书记被免职,15名纪检干部被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本报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吴培维 )

  ■ 专家观点

  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非制度化、非规范化的问责制,不仅对当事官员不公正,对非当事官员也起不到有效震慑作用,难以使他们谨慎从政,而且还可能导致问责机关的官员选择性问责。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的问责制,使相关官员的失职、渎职、滥权行为得到有效、有力和公正的责任追究。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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