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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砍掉女友手指头 称自己被戴“绿帽子”

2014年09月01日 15:48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坐在法庭上的杨康,含糊其辞,一会说不知道女朋友李芳离过婚,一会又说不知道李芳离婚后还带有一个孩子。但这些,在公安机关侦查时,他给出的都是肯定的答案。到底为什么要那么狠心的砍伤李芳,杨康则坚定的回答,“她给我戴绿帽子”。

  2013年6月5日17时许,因为琐事,持菜刀砍伤李芳左额颞部、左顶部、枕部、左背部、左上臂、前臂等处,致其多发性皮肤裂伤、左小指近指间关节以远离断、左环指中节指骨基底部以远离断、左中指末节指骨开放性骨折。经法医鉴定,李芳头部、躯干部及肢体部损伤程度系轻伤。

  砍掉了别人的手指,却仅赔偿了经济损失4500元,杨康并没有取得李芳的谅解,

  法庭上,杨康咬定李芳给他戴了绿帽子,但提供的证据却无法证实。他砍人的行为,是在外头喝酒回到住处后发生的。而此前,杨康也曾因酒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说】市中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杨康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决杨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记者点评】原来就有过酒后伤人的前科,这次又重蹈覆辙,被判两年有期徒刑的杨康该借着进牢房的机会,好好戒酒了。要是改不掉酒后伤人的恶习,别说媳妇给自己戴绿帽子,他连能不能再找到媳妇,都是个问题。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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